创业环保(600874.SH):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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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600874.SH):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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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14日丨创业环保(600874.SH)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能公司”)负责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绿能公司拟与本项目开发商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钟公司”)签订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城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市政投资”)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金钟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天津城投,因此,金钟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次绿能公司拟与金钟公司签署的《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54平方公里。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3.6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为50.26万平方米,商业公建及教育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3.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6.53万平方米。具体供热供冷范围按金钟公司要求,面积以最终规划许可面积为准。金钟公司委托绿能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本项目经营地域范围内工程配套建设费暂定含税金额合计为89819211.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玖佰捌拾壹万玖仟贰佰壹拾壹元整),税率9%,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费单价由订约双方参考相关配套建设服务现行市价,在建设范围基础上经公平磋商后按一般商务条款厘定。工程配套建设费包括:冷热源、一次管网、换热站的设备与安装(以换热站分集水器出口法兰为界面,无分集水器的出墙1m为界面)的全部建设资金(含外部管线路由费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7年10月14日止,若因开发时序等原因未完成履约的,经双方同意,每三年续约一次,双方在协议届满前30日均未书面表明不续约的,视为双方同意续约,直至供热(冷)配套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